电话:13854385671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本地资讯

棣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208、209号公告(受送达人:无棣金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)

来源:滨州市人社局 时间:2024-08-07 作者:无棣人才网 浏览量:

无棣金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金辉、陈志滨与你单位确认及解除劳动关系、支付工资、经济补偿金、工作期间垫付费用案(棣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208号、棣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209号),经邮寄送达、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,根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现依法予以公告。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,逾期不领视为送达。

棣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208号裁决书裁决:一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6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;二、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;三、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,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142500元(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);四、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,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无棣县人民法院起诉,期满不起诉,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棣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209号裁决书裁决:一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;

二、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;三、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,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88000元(捌万捌仟元整);四、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,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无棣县人民法院起诉,期满不起诉,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本委地址:山东省无棣县海丰十六路交通大厦五

  无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  2024730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相关推荐
暂无相关推荐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C 20092024 All Rights Reserved© 版权所有 您楼人才网 鲁ICP备19015399号-3 鲁公网安备37162202000087号

地址:滨州市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电子商务产业园 EMAIL:344289678@qq.com

ICP经营许可证:鲁B2-20210666 人力资源证: 37162220210005

Powered by PHPYun.

用微信扫一扫